盐池县社保中心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安排,2024年3月18日至5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社保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6月14日向社保中心和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重要事项决策和县委重点工作安排还有短板,落实社会保险事业政策有差距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全面”的问题。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主线,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内容。二是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教育引领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工作要求上来。三是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工作要求,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交流心得等方式,深学细悟,提升能力,推动工作,形成了“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格局。
2.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领域的重要讲话不够深入”的问题。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列为 “第一议题”一以贯之,聚焦主责主业,立足岗位职能,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干部职工深学细悟、开阔思路、提升本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改进方法,推动形成以学促干浓厚氛围,确保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委相关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3.针对“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破解社会保险难题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党员干部带头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深化巩固对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的认识和理解,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求变,提高本领,努力破解社会保险扩面难题。二是积极与审批服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全面摸清核准县域各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状况。联合劳动监察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对已开户登记的未全员参保、选择性参保以及登记后未缴费的用人单位进行核查,及时通知未参保企业参保并提供参保服务,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4.针对“树立保障民生、服务大局思想不够牢固”的问题。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披露参保登记、核定缴费、享受待遇、基金运行等民生关切的事项,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5.针对“推进‘社保服务进万家’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不断加强与税务、审批服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深入企业摸清企业职工参保情况,全面核实扩面参保对象。通过实地走访,对已开户登记的未全员参保、选择性参保以及登记后未缴费的用人单位进行核查,及时通知未参保企业参保并提供参保服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二是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利用农贸集市、招聘会、志愿服务,借助电视、广播、微信、短信等渠道,走进乡村社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深入广泛宣传解读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鼓励和引导广大适龄人群积极参保、主动续保,持续推进参保扩面提质增效。
6.针对“推进工伤保险预防工作不到位”的问题。2024年9月中旬,完成盐池县2024年至2025年度工伤预防经费预算编制工作;11月底,制定印发了《盐池县2024年度工伤预防实施方案》(盐人社发〔2024〕81号);12月底,通过第三方委托代理方式,完成盐池县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采购事宜;我县工伤保险预防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7.针对“推进“社银合作”工作缓慢”的问题。严格按照自治区“社银合作”银行网点硬件建设要求和服务标准,协调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并开通“社银合作”服务网点7个,已覆盖乡镇(街道)7个。2024年9月底,根据自治区社保局“社银合作”经办目录和事项清单,已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核定缴费、社保卡制发、激活3项业务交由协议银行网点办理,其余9项代办业务功能暂未实现。
8.针对“社保稽核业务系统应用不充分”的问题。经与自治区社保局监控处请示对接,社保稽核业务系统由国家人社部主导研发并负责日常运维管理,目前仅上线运行疑点筛查、重点稽核和异地协查3个业务模块,主要用于上级下发各类疑点数据,各地经办机构核查反馈疑点数据整改结果,其他模块并未启用。
9.针对“落实社保稽核监控职责不到位”的问题。2024年以来,我单位严格按照全区社保经办工作要点计划,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年度稽核工作计划,不断加强社保稽核监控工作。通过书面函查、实地核查、部门协查、系统抽查等方式,对县域各参保单位和企业开展随机核查检查,并对问题台账管理、指导整改,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10.针对“社保基金管理存在安全风险”的问题。经核查,2021年以来,我县存在死亡人员超领养老金情况,共计181人577758.79元,其中:2021年50人130042.45元、2022年68人214601.01元、2023年63人233115.33元,已全额收回。
1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工作改进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每月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社保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制定应对处置措施。三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健全规范“三审三校”工作程序,指定专人负责“盐池社保”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定期更新发布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及社保工作相关信息。四是对社会关注度低、宣传效果不理想的“盐池社保”视频号,及时注销,停止使用。
12.针对“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结合单位实际,修改完善《保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坚决筑牢信息保密安全防线。二是扎实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落实保密制度。三是严格规范文件收发、登记、传阅、承办及归档等流程,纠治杜绝文件流转程序不规范、混装保管的问题,有效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聚焦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弱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仍有不足
13.针对“与时俱进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紧扣中心工作、紧贴业务实际,定期召开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研究推动。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以责定单、照单履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明主责、抓主业”的角色意识。
14.针对“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及廉政风险排查梳理情况,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提出下步改进措施。二是自2024年起,我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
15.针对“廉政风险防范不深不细”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内控执行监督,细化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各环节工作更加规范、程序更加清晰。二是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集中学习、案例分析、观看廉政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始终做到心中有廉、处处倡廉,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内控稽核监督检查,通过走流程、查档案、看系统、验数据、对账单等方式,对单位内设科室廉政风险进行深入自查自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
16.针对“宗旨意识不牢固”的问题。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加强对窗口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加强窗口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切实做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贴心服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求,加强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17.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其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中树牢严谨细致地工作作风。二是对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档案进行了严格规范、严格把关,杜绝了文字材料涉政错误表述的问题。
18.针对“纠风意识不强烈”的问题。一是加强窗口作风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窗口各项服务规程及制度,要求业务经办人员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二是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严格对照整治重点和任务清单,通过自查与抽查、线上核查与线下调查等方式,认真查找政策落实、业务运行、基金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廉政风险点,及时补齐短板不足,堵塞风险隐患漏洞,有效防范和化解骗取套取社保基金行为,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完整运行。
19.针对“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加强对合同内容的审查把关,确保了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是深刻汲取教训,坚持举一反三,组织财务人员对2021年以来单位采购合同、财务凭证进行深入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完善档案,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针对“财务报销和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内控执行监督,督促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及时报销差旅费用,提升了财务报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准确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所属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盘点清查,确保了账实、账账、账卡相符。
21.针对“财务印鉴超期使用”的问题。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财务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财务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我单位银行财务出纳印章于2023年11月13日已变更生效,相关财务人员严格履行了工作交接手续。
22.针对“日常监督手段单一,多依赖开展检查、听取汇报等常规方式进行监督”的问题。我单位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学习交流和工作对接,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工作。
23.针对“政治监督效果不明显,定位不够准确、具体监督指导不够强”的问题。派驻纪检组已通过列席组织生活会、行政会议,深入了解和掌握我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导我单位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了廉政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升了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24.针对“发现问题层次不高,日常发现问题多依靠群众举报,难以发现实质性、深层次问题”的问题。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资料、检查抽查等方式,进一步摸清社保中心主要业务工作和管理运行模式,切实提高了日常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力不足,党建工作统领社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欠缺
25.针对“党支部狠抓落实本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社保基金管理运行情况,分析研判基金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二是严格落实基金要情定期报告制度,不断增强防范重大要情的警惕性,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三是认真核查上级下发疑点数据,进一步加大了对死亡超龄、重复领取养老金问题的核查力度,有效化解了社保基金运行风险。
26.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结合单位实际,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细化决策内容,规范决策程序,做到了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二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对内设机构负责人任用问题进行了集体讨论研究,并报请县人社局党组审批。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确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请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审批,确保了单位各项决策依法合规。
27.针对“政治生活开展不深入”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五必谈”制度,深入各科室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加强沟通交流,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动作,高标准、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确保了党员干部检视问题“挖根刨底”,相互批评“较真碰硬”,进一步锤炼党性修养,增进党内团结。
28.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二是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推动,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三是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区、市、县委有关会议精神,严格对照《全县组织工作要点》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逐级落实责任,全面提高支部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29.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紧密”的问题。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4名相关人员提出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重新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听党话,跟党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围绕中心抓党建,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以党建引领窗口服务、参保扩面、待遇发放、基金管理等业务工作互融共进,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
30.针对“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二是要求党务工作人员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本领和工作水平。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动作定期召开支部会议、讲党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使用县委组织部统一下发的《党建工作台账》记录相关内容。
31.针对“人才队伍素质提升不够”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全国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通过全员参与“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在线学习,共同营造了学政策、钻业务、强技能、优服务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业务骨干聚焦主责主业,立足岗位职责,通过专题辅导、课堂交流、现场实操等形式,讲业务技能、讲经验做法、讲政策法规、讲工作体会,夯实理论根基、拓宽知识视野、增强业务本领,努力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和教育培训质效。
32.针对“人力资源规划发展不足”的问题。立足社保经办人力资源需求,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各类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提升个人学历、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方式,持续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增量提质。
33.针对“职业发展空间拓展不广”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关键岗位、高风险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多方面、多岗位培养锻炼业务骨干,既有效地规避和防范了廉政风险,也确保了各项工作不断线、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二是结合单位现有编制资源,不断优化岗位设置、人员结构,对社保业务经办人员实行“AB岗”管理制度,形成了科学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社保经办工作运行机制。
四、聚焦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力度不够
34.针对“会计附件不齐全、工会经费超范围使用”的问题。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对工会、财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其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本领。二是对2021年以来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制度,完善工会会计档案。三是严格依据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对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的相关人员,责令按照同等价值金额退回至单位工会账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53-6011249;
电子邮箱:ycxsbzx@126.com;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盐州南路75号。
中共盐池县社保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